發布時間:2015-3-31來源:本站點擊:返回列表
技術轉移工作流程
一、建立技術檔案
1、在技術擬轉讓前,技術持有人、發明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a.技術領域;b.技術參數、技術要訣;c.技術市場前景;d.技術風險;e.技術缺陷和不足等。
2、在技術擬轉讓之間,技術持有人、發明人應提交a.知識產權證書;b.相關部門同意轉移的證明;c.技術研發團隊名單(附簽名);d.技術研發團隊同意轉移的證明(附簽名)。
二、技術檔案形式審查
1、對于技術持有人、發明人提交的技術檔案材料,業務部門應核查材料是否齊全,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。技術持有人、發明人應對提交的檔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2、對于重大技術項目,業務部門認為必要,應就相關的技術檔案進行實地或是向相關的部門核實真實性。
三、技術中介服務合同簽訂
四、技術發布、洽談、意向
五、技術轉移深度洽談轉讓事項,并就合同條款談判
六、技術轉移合同審查、批準
七、技術轉移合同簽訂
八、技術轉移合同備案
九、確定項目負責人
十、合同履行跟蹤和反饋
十一、收取技術轉移中介服務費用
十二、項目驗收
十三、簽署驗收合格證明
十四、轉移項目結案
【關閉】